工伤保险缴费责任解析:职工为何无需承担?

2025-08-30

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用,这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强制性规定‌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条和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三条,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,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‌。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,包括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的雇工‌

主要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:

  1. 缴费主体唯一性‌:工伤保险仅能通过用人单位参保,个人无法自行缴纳‌;

  2. 法律强制性‌: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,否则发生工伤时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‌;

  3. 与其他险种区别‌:不同于养老、医疗保险需个人部分缴费,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单位承担‌。

特殊群体补充保障:

对于灵活就业人员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等未纳入传统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群体,部分地区(如九江市、宜春市)推出了补充工伤保险制度,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保,但基础工伤保险仍由用人单位承担‌。例如:

  •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补充工伤保险‌;

  •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(如外卖骑手、网约车司机)可通过平台企业参保补充工伤保险‌。

常见误区澄清:

  • 个人不能单独缴纳基础工伤保险‌;

  • 未参保单位需全额承担工伤赔偿,经济风险远高于缴纳保险费‌;

  • 补充工伤保险与基础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不同,需注意参保条件‌。

如需了解具体参保流程或待遇标准,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。